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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向本栏目和县住房城乡建委反映,县城多条主次干道边的公共区域内,部分市民为方便自己停车或避免有市民停到自家门前,在地面私设地锁、地桩占位,给群众停车、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希望早日解决这一问题。
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来到县城滨江路2号楼、雪玉路社区,看到有的居民为图一时之便,在门前私设地锁,把公共空间变成“私人定制”。
同样,在道路两旁的人行道边上,也有居民安装的很多地桩。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拆除。但居民声称不是人行道,自己也是为了阻止车辆停到上面。也有市民表示,这些地锁、地桩存在安全隐患。
“安装这些地锁、地桩,来往的行人很容易被绊倒,尤其是小孩子,我就在这里摔了两次。”市民李女士说。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居民小区私设地锁、地桩问题,积极营造畅通、舒适、安全的出行环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中队对城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对找不到主人或多次劝导不拆除的地锁、地桩进行集中清理,并依法强制拆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在拆除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讲,向居民、商户讲解了在公共场所或道路私设地桩、地锁属于违规行为,并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广大市民文明守法意识,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整洁、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市民如发现有私设地锁、地桩,可拨打70760110投诉电话,我们也将第一时间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拆除整改一起。”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蒋宜生说。
短评:
不应以个人便利损害公共利益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挖掘。市民私设地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条例,拆除私设的地锁地桩是对公共空间秩序和安全的维护,有助于减少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拆除私设的地锁地桩,不仅是执法部门对公共利益尊重和维护的真实体现,更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既确保了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效率,提高城市交通的流畅性,也彰显了法治精神,即任何个人行为都不应违反法律法规,不应以个人便利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