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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新闻网讯(记者 邓尧予)6月3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胜华、何蓉、秦小兵、陶弘、严奉勇出席会议。副县长王筱军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推动《条例》在机关单位、城乡社区、窗口行业、学校家庭等各领域得到很好贯彻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实施重要性的认识,聚焦普法宣传、监督执法、陈规陋习整治等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引导全社会贯彻实施好《条例》,积极培育和促进文明行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和代表辞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