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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及场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未按规定临时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戴头盔、驾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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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通行环境,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知
丰都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