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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丰富普法形式,深入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联合12家司法、执法部门以“创新+品牌”模式精心谋划打造《“法”说身边事儿》普法短视频系列栏目。 视频剧情大都是由丰都县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改编,演员多为执法、司法部的小伙伴担任,赶紧戳视频,咱们“法”说身边事儿! 本期普法内容: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案例 近日,某驾驶员开车到龙城大道附近办事,觉得停到车库太麻烦,心想这个时间没有交警,便将车停到了人行道上。 不一会,城管执法人员来到附近,发现人行道存在违法停车现象,执法人员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开具罚单,并对该驾驶员发送了短信通知。 不一会该驾驶员接到了短信通知,看到内容后,立马赶到现场。问到:“我没停在路边嘛,啷个就违章了啊?” 执法人员回答道:“人行道上违法停车一是影响市民出行;二是易导致刮擦事故;三是影响丰都市容市貌;四是破坏市政基础设施。” 执 法人员普法: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根据系统查询,由于该驾驶员是首次违法在人行道停车,扫描丰都县城市管理公众号参与知识问答(十道题答对八道)处理后可免于处罚。如果再次违法在人行道停车,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丰都县城管局提醒广大车主,请勿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共同营造畅通的出行环境和良好的市容环境。 下期预告: 管好你的“卡” 敬请关注!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吴寒阳 李小龙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敏 审核:李永生 张建华 声明: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或引用丰都县融媒体中心原创作品请标明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看丰都客户端。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7060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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