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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重庆市电力公司将统一调整辖区所有用电客户抄表交费时间。
抄表日期调整为月末最后一日24时,电费按自然月结算。
即从4月起,居民客户电费交纳周期将由两个月调整为每个月,需每月交纳电费。每月7-24日客户可到邮政、供电营业厅交纳电费,也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微信、支付宝、银行代扣等方式交纳电费。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 敏
审核:李永生 李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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