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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安局关于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
“矿霸”“街霸”“市霸”等
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丰都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人民群众;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区域内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操控乡镇公共事务、垄断乡镇公共资源、干扰基层政权运行、煽动群众闹事、扰乱乡镇社会秩序等危害一方平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非法侵占砂石资源、违规采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垄断砂石供应市场,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阻挠正常工程建设,扰乱建材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越界开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街道商圈、校园周边、车站、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敲诈勒索、教唆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等破坏公共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接受举报为上述“六霸”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的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对所有线索举报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二)举报线索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联系方式,以及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相关证据等详细信息,便于核查处置。
(三)严禁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凡故意提供虚假线索,干扰正常办案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受理单位:丰都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23-70686294;来访或邮寄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60号。
丰都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