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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特别是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居民用火用电激增,火灾风险显著升高。为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如下。
一、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增多,要结合实际和冬春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不违规动火动焊,不占堵“生命通道”,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配齐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要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及时纠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年底前,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测,开展一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提示居民注意冬季取暖安全、规范燃气使用,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阳台、走道,关门窗、电源、燃气)。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主动配合做好关爱帮扶措施。
三、广大群众自觉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公民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掌握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要购买正规、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取暖设备,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使用取暖设备应远离可燃物,做到人走电断;要安全使用燃气,定期检查软管,保持厨房通风,做到人走关火;要文明用火,在指定安全区域熏制腊肉,不在公共场所、山林草地等区域焚香烧纸,不在人员聚集区域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生命通道”,主动做好“三清三关”,及时劝阻和报告身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关注消防、关爱生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筑牢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坚固防线,切实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丰都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丰都县消防安全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