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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记者从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本轮巡察县委将组建5个巡察组,于2020年11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上旬,对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等4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并对县农业农村委等2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税明斌参加会议。
会上,曹玲传达了县委书记徐世国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税明斌宣布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组授权及任务分工决定,作动员讲话并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中央、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六个准确把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把握监督重点,将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以案四改”等重要方面纳入县委巡察监督内容,把握不同单位领域特征,突出个性特点,精准开展监督,扎实做好常规巡察工作。同时,要通过看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看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看整改前后的政治生态变化情况,看推动工作发展情况,“再巡察”“再了解”,形成“再震慑”,扎实抓好巡察“回头看”。(记者 邓军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