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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和丰都县河长办公室联合发文《丰都县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随后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丰都县河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在县河长办公室正式挂牌。
据悉,自去年以来,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累计巡河28余次,发现破坏长江生态线索18件,立案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与行政机关达成行政诉前磋商2件,促使行政机关对7家影响水域水生态环境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有效保护了辖区水生态环境。
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是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而检察机关的跟进,能有效促进各职能部门加速治理水域河道污染管护问题,保证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用水的使用,实现河长“绿”+检察“蓝”等于“水常清,岸常绿”的效果,为人民群众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陶涛 通讯员:刘宇杰
编辑:李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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