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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新闻网讯(记者 刘先华)市医保局印发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指南(2025年版)》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现全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病种、标准、服务“四个统一”。
新政策将门诊特殊疾病分为两类:一类病种14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血透、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在门诊即可享受医保报销;二类病种39种,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丰都群众常见的慢性病和精神疾病。新政策统一适用于全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取消病种区域限制,实行“一次申请、全市通办”。经符合条件的医院诊断,符合标准的患者可当场录入系统、即时生效,同步开通医保待遇。
“全县参保人可按照‘自愿申请、全市通办’原则,向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的门诊特病诊断医疗机构就近申请办理。详细政策可致电县医保局特病和异地就医科咨询。”县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殷育红介绍。